13、 试验过程:试验程序手动控制,独立抽风
水平垂直试验仪是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气源(甲烷或天然气),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试品下铺垫的引燃物是否引燃来评定其燃烧性。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能对总质量**过和不**过18kg的移动式设备防火防护外壳:驻立式设备的防火防护外壳:安置于防火外壳内的材料: V-0、V-1、V-2、H、5V、HF-1、HF-2、HBF级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是根据IEC60695、GB5169、UL94标准设计制造,能同时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综合性试验设备,主要用于对塑料及其他非金属材料部件样品的可燃性能的测试,通过模拟技术评定材料着火阻燃性能,以此来评定材料意外着火引发火灾的危险程度。
为提高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的精度和稳定性能,采用单片机微电脑+触摸屏控制、高精度的温度表独立式的电控系统,解决PLC系统数模实际转换精度达不到的同时,又提高抗干扰能力。
为提高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的实用性,产品根据实际试验流程编写程序,试验控制过程实现一键式操作,方便试验过程的同时,也实现试验效率的提升。产品还对机械夹具方面进行升级,方便试样的快速安装与调整,加上试验过程一键式操作,较大程度上节约试验时间。
本试验设备符合ANSI/UL94、IEC60950-1、 IEC695 -2 -2标准的要求:用于对电器设备和器具的塑料材料部件进行水平、垂直可燃性试验。产品箱体外壳为钢结构,并配置了透明观察窗,数显计时器记录施焰、余焰、余灼时间,本装置外形美观,使用方便,性能可靠。
1、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主要参照UL 94-2006、IEC 60695-11-4 、IEC 60695-11-3、IEC 60695-11-4、GB/T5169-2008系列等标准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气源 ( 甲烷或丙烷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燃烧长度等来评定其可燃性及着火危险性。
2、UL9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主要针对 V-0 、 V-1 、 V-2 、 HB 、 5V 级材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①测试水平燃烧HB级别(50W)时,燃烧角度为45,火焰高度为20+2m,祥品水平方向插入火焰内部距离为6mm
本试验仪适用于检验和评定塑料材料的燃烧特性,是根据IEC60695-11-4、IEC60695-11-10、IEC60695-11-3,IEC60695-11-20、IEC60695-11-2。美国 UL94 标准《设备和器具部件用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试验》中规定的有关条款。采用积分式进气点火系统,燃烧延时仅0.1秒,确保气体的充分燃烧时间;黑色背景,多功能火焰量规,火焰调节工作变得简单;箱体全不锈钢,观察窗口大;进口高精度数显仪表,外形美观;集多项国内外同类产品的优点,性能稳定,操作方便。